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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化市铁路第一中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


时间:2019-09-27    作者:艺体组    阅读:


怀化市铁路第一中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
 
  体育器材是学校开展体育教学的各种体育培训、体育活动的物质基础,为了充分有效地利用好这个物质基础,有效发挥体育器材的作用,特制定本制度。
  一、体育器材的添置
  1、学校大宗体育器材场地的添购、添置、修建,由学校校长根据学校开展体育教育教学和体育活动的需求确定,并由学校教务处写成报告,经校长批准后交总务处采购或组织人员修建。采购和修建之前,总务处应根据教务处的报告清单,摸清市场行情,然后采用招标竞标的方式公开采购、建造。
  2、普通消耗性体育器材(小件)的缺损添购由体育组期初或期末提出请购报告清单,交教务处主任批准后报总务处负责采购。
  3、添置的各项大小体育器材必须是正宗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,价格与市场价相当,严禁采购假冒、伪劣的“三无”体育器材,违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。
  二、体育器材的保管、维修
  1、学校建立体育器材保管室,配备一名专职体育器材保管员,负责学校消耗性小件体育器材的保管和借收。
  2、建立常用体育器材的借收登记制度,要求保管员对借出和收回的体育器材及时登记,做到有借有还,减少不必要的器材丢失、损坏。
  3、体育教师在上课、训练、考试中使用的器材,用完后应及时、完好地放回原处,不得丢弃不管,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  4、竖立在室外的固定体育设施、器材,体育组和总务处要按月定期进行例行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派人予以维修,对不能维修的且不能在使用的固定体育设施应及时封闭并予以拆除。在末拆除之前应予以明示,告知使用者不能使用。
  三、体育器材的报损
  1、凡因使用过久,丧失了使用价值的体育器材,由保管员如实登记后,作为废弃器材处理。
  2、废弃的体育器材,没有回收价值的作垃圾处理;
有回收价值的交总务处统一处理,出售的收入为学校所有。
  3、体育组每学期末要对报损的器材进行一次统计,由保管员分品种逐项登记,为下期添置器材提供依据。
  4、对故意损坏体育器材的行为或以旧换新的行为,体育器材保管员应予以制止,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。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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